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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地漢涉為電騙集團收款被控多罪 下月再訊

一名內地男子涉嫌替電話騙案集團來港向受害人收錢,涉及23萬元,案件押後至下月底。

18歲姓廖的被告是廣西人,持雙程證來港,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。

他涉嫌於去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,先後三次以不誠實手段騙取受害人3萬元至10萬元,以及在觀塘和旺角一間賓館管有假信用卡。被控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。

控方指被告涉及另外三宗同類案件,加上警方需要時間調查被告涉嫌使用假信用卡的案件,要求將案件押後處理,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8日再訊,不准被告保釋。

警方上月二十八日接獲受害人報案,指收到電話稱親人被綁架,要求將贖金放到指定花槽。警方翻查閉路電視鎖定目標人物。

被告上星期五在觀塘一個花槽懷疑收取另一宗騙案的贖款時被捕,警方在他身上搜出約十一萬元,相信被告計劃將款項運回內地,並收取百分之八的佣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