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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港鐵站內打鬥撤控 梁天琦《大公》記者自簽擔保



        梁天琦及《大公報》記者盧永賢昨到東區裁判法院再次應訊,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,裁判官下令撤銷控罪。案情指,二人在去年八月十三日,在港鐵太古站A和B出口附近互相打鬥,職員見狀報警並召援兩名職員協助。閉路電視片段顯示,二人互相向對方揮拳,盧永賢捉着梁天琦將他摔倒在地,二人繼而互相追逐、揮拳及掌摑對方,現場一名男子及職員將二人分開時,二人仍繼續互相咒罵,而梁的衣服背後穿了洞,右肩、臉及頸亦有抓痕,盧則牙齒有血,嘴唇腫脹。

  警方其後找到康山一住所的閉路電視,拍得梁於案發後短時間內返回該住所,另一名警員亦從網絡上下載九段拍得二人在港鐵太古站打鬥的影片。警方其後分別拘捕二人,被控「在公眾地方打鬥」,二人在庭上同意案情,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不提證供起訴,下令撤銷控罪。